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规定,女职工在生育时享受的产假为98天。如果需要延长产假,可以通过单位或者企事业单位与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协商,最长延长至6个月(即180天)。
关于产假方面,还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注意:
1、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,是否可以再请其他类型的请假?
可以。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需要休息,可以请病假、调休等其他类型的请假。
2、享受完毕98天产假后是否可以立即上班?
不可以。依照国家相关规定,在完成98天产假后还应当再休息一个月以上。也就是说,在生育后女职工至少要休息4个月以上才能重新上班。
3、除了延长产假外,是否可以申请降薪或者缩短上班时间?
可以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女职工在怀孕和生育期间有权申请降薪或者缩短上班时间。同时单位不得因此降低女职工的职务、岗位以及待遇等。
产假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98天,如果需要延长则最长可以延长至180天;女职工在完成98天产假后还应再休息一个月以上才能重新上班;在怀孕和生育期间,女职工有权申请其他类型的请假、降薪或者缩短上班时间。